官司打贏了,對方一直不給錢怎麼辦?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官司打贏了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官司打贏了,對方一直不給錢怎麼辦?”的解答如下:1、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5、《刑法》(1997修訂)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你也可以向法院諮詢官司打贏了對方不給錢怎麼辦這個問題,讓他們強制執行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
我想問一下酒駕摩托車怎麼處罰
我想問一下酒駕摩托車怎麼處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至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法36條規定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
二手房買賣能不能過戶
二手房買賣能不能過戶1、二手房買賣能過戶。二手房過戶應當簽訂買賣合同、交付首付款;由買賣雙方到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房管局收件後到相關稅區域性門交納各種稅費;取得房產估價及稅費明細後到房管局審查確認已完稅,領取過戶回執。2、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
-
工傷五級傷殘怎麼賠付
交通事故五級傷殘怎麼賠付1、醫療費:以發票為準2、住院伙食補助費:100元×住院天數3、營養費:500-1000元(病歷有註明“加強營養”才有賠償)4、後續治療費:二次手術的費用5、護理費:50-100(每個法院支援都不一樣)元/天×住院天數6、誤工費:(本人工資)元/30天×天(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