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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認定時間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的認定時間一般是多久

誰都無法預料到走在馬路上會不會發生車禍,但我們在警惕車禍發生的同時還應瞭解下交通事故認定的有關事宜,畢竟真的發生車禍後就需要認定雙方的責任,緊接著是賠償,那就有必要了解下交通事故的認定時間一般是多久?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做詳細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的認定時間一般是多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應在下列期限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四)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對交通事故認定不服怎麼辦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後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複核申請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經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複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複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並作出複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式是否合法。

複核原則上採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

複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經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複核。

實踐中交通事故經常發生,認定只是第一步,最為重要的是賠償。那交通事故賠償的標準是怎樣的,索賠的時候又該注意哪些事項?為了保障自己順利拿到賠償款,最好先問問律師索賠時要準備哪些材料以及如何索賠比較妥當,有必要的話還可以請律師幫忙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