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是多長時間?
一、撤銷權
撤銷權,是指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或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為實體法上的權利;撤銷權為附屬於債權的權利;撤銷權是一種綜合性權利,具有形成權和請求權的性質。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財產並無直接支配的權利,只能對債務人請求給付,債務人得自由支配其財產。但當債務人與他人實施某種行為,使其作為債權擔保的責任財產不當減少,因而害及債權人的利益,致使債權有不能實現的危險情形時,債權人可申請法院撤銷債務人與他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恢復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使債權得到確保。
二、撤銷權行使期限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該條規定了撤銷權消滅的兩個事由,即除斥期間的經過和權利人放棄撤銷權。
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一年期限,屬於撤銷權消滅的除斥期間。除斥期間就是權利存續的期間,即在此期間內權利存在,超過此期間權利消滅。
第五百四十一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上文介紹了關於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方面的內容,債權人若是知道了債務人為了躲債,有無償或者低價轉讓財產等行為,要儘快向人民法院起訴行使自己的撤銷權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然若是超出了期限,撤銷權就消滅了,過後再起訴的話人民法院是不會給予支援的。
-
裁定駁回起訴的上訴期限是多久
一、裁定駁回起訴的上訴期限是多久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判決15天,裁定10天。刑事訴訟判決10天,裁定5天。《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
-
工傷賠償申請期限是多久?
當員工在工作時段內發生事故受到傷害後,無論是用人單位也好還是受到傷害的職工,除了積極治療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這是受傷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保障的前提。這就要求用人單在規定的時效內辦理申報工傷的手續。如果超過時效,就很難認定了。那麼一般的工傷...
-
緩刑考驗期限內可以出國嗎,應當遵循哪些規定
一、緩刑的概念緩刑,也稱為暫緩執行刑罰、暫緩量刑、緩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種刑罰制度。法院在刑事審判中,根據被判處刑罰的罪犯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如在考驗期內,滿足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將不再執行的一種制度。因此,簡言之,緩刑是...
-
上訴期包括節假日嗎,不服一審的上訴期限是多久
一般當事人在對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不服時,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然後才有可能進入到二審程式,這也是對當事人權益的一種救濟。那這個上訴期包括節假日嗎?換言之,如果剛好處於節假日,是否可以順延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上訴期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