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哪些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民法典》第41-43条)。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65—68条)。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69-77条)。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第78-80条;第82-84条)。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10、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11、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12、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二、无过错责任具有什么特征
1、因果关系是决定责任的基本要件,即以损害事实与责任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罪关系为前提,若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能承担无过错责任;
2、并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归责的要件,若以过错为归责的构成要件,那就成了过错责任原则;
3、无过错责任的宗旨在于合理补偿受害人的损失,这也是许多国家为保障受害人的权益而设立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因所有;
4、由被告就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它不同于过错责任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原告只要举出损害事实及损害事实和被告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再由被告就存在的法定免责事由进行举证,被告不能仅仅证明他已尽到了注意义务或没有一般的过失就可以被免除责任;
5、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必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也就是针对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才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条件由法律规定,但各特殊侵仅行为的法定免责事由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正确区分与过错责任原则的界限过错责任原则是行为人基于自身的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
财产受损害但可以用如何赔偿,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一、财产受损害但可以用如何赔偿损害财产后,财产可以继续使用的,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交通事故保险护理费需要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保险护理费需要赔偿吗?交通事故保险护理费需要赔偿,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第一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第二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
-
人身损害赔偿和年龄有关吗,主张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
一、人身损害赔偿和年龄有关吗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是没有年龄限制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
-
名誉权纠纷如何证明侵权行为地,侵犯名誉权的表现
一、名誉权纠纷如何证明侵权行为地名誉侵权产生纠纷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是网络侵权的,侵权地一般是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