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工伤大多数是发生在工作过程中的,因而就给一些人造成了误解,认为只要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伤害的,那么就一定属于工伤事故。但其实有些情况下即使伤害是发生在工作期间,但也不属于工伤。那究竟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呢?本站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工伤事故发生后,由单位即时报告县劳动保障局,填报《工伤性质认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经劳动保障局和社保局通过调查核实后,将工伤性质认定有关材料报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工伤性质。
1、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在申请做工伤补偿的数额需待伤残鉴定后确定
要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况而导致人身受到损害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自然之后也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来处理,受伤劳动者也不能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
工伤能力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受伤之后,一般都不会希望所有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由自己支付,故而会申请做工伤认定,在确定为工伤之后,会想知道自己目前的劳动能力,此时可以提出做工伤鉴定的请求,鉴定机构需要按照工伤能力程序的规定,进行鉴定作业。工伤能力程序:(一)受理范围:已经过有关部门认定...
-
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工伤能评几级?
一、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工伤能评几级?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工伤能评定为10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凡符合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根据上述标准,和...
-
工伤1至4级劳动关系确认之后如何处理?
一、工伤1至4级劳动关系确认之后如何处理?用人单位的话确定劳动关系后应即时与劳动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确认劳动关系后再进行工伤认定;另一方面是劳动者投石问路,先看看仲裁或法院对劳动关系是否确认,如果予以确认了,就会进一步提出要...
-
索要工伤待遇利息是否合理,相关规定是什么
现在我国的各个城市都发展的极快,但在城市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同时也有很多为了我们的生活环境努力的工作者,像我们熟知的“蜘蛛人”。这一类工作者当然的也会很在意安全方面的问题。况且工伤索赔也非常的麻烦。那么我们今天来讨论一下,在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