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怎么解决?
一、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怎么解决?
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设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门指定的调解机构,例如街道下属的司法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明确几个问题:首先,案件由哪个仲裁机构或者哪级仲裁机构负责处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管辖问题。以南京市为例,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在区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若用人单位是在市级或省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或者是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目前,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仅负责受理部分部署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其次,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相关自然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并提供相关可以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机构一份,被申请人一份。
4、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因目前南京市将劳动者可以主张的劳动权益依据职责划分分别交由两个部门(仲裁和监察)处理,导致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必须同时向两个部门寻求解决和处理。因此,当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时,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由哪个或哪级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与上述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原则相同,在此不再赘述。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举报或投诉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
二、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因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而发生的争议;
7、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8、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9、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而发生的争议;
10、法律、法规规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各项权益,国家也是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在合同中写明工作的具体内容以及工作的薪资等信息,如果双方因为劳动合同而产生纠纷时,也是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当无法协商解决时就可以通过诉讼或者劳动仲裁解决。
-
劳动合同到期该如何续订
律师解析: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程序:1、劳动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3、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应当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
-
试用期被末位淘汰了该怎么办
律师解析:员工在试用期被末位淘汰了,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为末位淘汰的行为属于违法解约的行为。如果员工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
没有劳务合同欠工资该咋办
律师解析: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拿着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
-
用人单位违反哪些侵害劳动者权益
律师解析: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侵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