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盐城市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
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已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或者雇工,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伤认定工作。
三、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四、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基准标准下浮10%支付。
五、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及生活护理费调整方案,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六、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4日
-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刑事诉讼法是刑法吗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追诉犯罪的程序、追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权力范围、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相互的法律关系,是刑事程序法。犯罪,犯罪了要负什么责任,怎么量刑处罚的法律,是刑事犯罪的实质法。刑事诉讼法,是指涉及到刑事案件,怎么打官...
-
离婚协议子女是否可以共同抚养
离婚协议子女是否可以共同抚养1、协议离婚子女可以共同抚养,但是需要父母双方都同意。因为父母离婚的时候可以共同约定孩子的抚养方式,如果都同意共同抚养孩子,并且对孩子没有不利影响,那法律是允许的。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
-
员工挪用公款的起诉书
挪用公款的定义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1、挪用公款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
-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中所说的数额较大是多少,怎么定性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