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决定》第二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千元版以每份1000元,万元版以每份1万元计算,以此类推,下同)累计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2)因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100万元以上的;(3)给国家税款造成实际损失50万元以上的;(4)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对于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达到特别巨大,又具有特别严重情节,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应当依照《决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伪造并出售同一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或者票面额不重复计算。
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处理。
-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概念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概念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及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单位构成本罪的,对单位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
-
虚开发票罪的认定
(一)虚开、非法代开发票认定(1)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①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②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③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对于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依照虚开发票进行处罚。(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