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构成要件
危害国防利益罪2.77W
1、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战时造谣扰乱军心,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利益、参战部队的作战利益。
4、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编造或者散布不符合事实的信息并将其扩散,蛊惑人心、动摇军心,危害作战部队利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本罪是行为犯,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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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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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概念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是指战时兵役部门向公民发出应征服役通知,公民拒绝或者逃避兵役部门的应征,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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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立案标准
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三次以上的;(二)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的;(三)拒绝或者故意延误重要军事订货,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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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指明知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本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