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播放的音像制品须授权的吗
著作权3.11W
律师解析:放映权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意人不得随意侵犯著作权人的放映权。KTV内播放的音像制品须授权。音像制品的著作权归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人,KTV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即以营利为目的播放著作权人的作品,属于侵犯著作权人放映权的侵权行为。KTV负责人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著作权人的损失,若是想继续播放侵权的音像制品,须取得著作人的许可并支付相应的报酬。KTV即时是出于不知情的状态下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放映权,但由于其本身的侵权行为和给著作权人造成的损失来看,KTV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
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的除外;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的除外;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
著作权属不属于专利权?
一、著作权属不属于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专利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它和专利权是不同的。著作权和专利权保护的对象不完全相同,取得权利的方式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即作者基于作品享有著作权。且作品一经产生,作者即享有,著作权,作者不需要申请。作品实行自愿...
-
广告用语著作权的保护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
-
著作权无法对抗哪些权利?
律师解析:著作权无法对抗肖像权、名誉权。一、著作权取得方式有:1、注册取得制度。2、自动取得制度。二、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三、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
-
哪些要素会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律师解析: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要素有:客体要素是国家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及其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主体要素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客观要素是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主观要素是故意,且具有营利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