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汇编作品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版权汇编作品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需要如下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
(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
(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
(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
(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要申请汇编作品有什么要求?
根据《解释》的规定和大型汇编作品的出版的特点,出版者在以下环节上要严格把关:
一是出版行为的授权。一定要有汇编作品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著作权是多人的,要有全体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
二是稿件的来源。要对稿件的形成、汇编者、原作品、原作有一定的了解,尤其要注意汇编作品和原作的关系,汇编者是否与原作者就使用原作达成协议,包括其中的稿酬问题等。
三是作品的署名。作品的署名,要实事求是,要有主编单位和主编的书面授权。对于其他署名,也要有书面授权。对于大型汇编作品的署名,如果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出版者也应索要有关的会议纪要。
这几个环节是决定出版物是否涉及侵权的重要环节。由于举证责任倒置,出版者要对其合理注意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前述三个环节的合理注意义务,出版者必须有一定证明力的文字材料,予以证明。尤其像前面提到的两起案件,由于缺乏必要的证据,一旦出版物涉及侵权,出版者将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责任。基于此,笔者建议:出版者对大型汇编作品的出版建立书稿档案制度,详细记载上述环节中合理注意义务的内容;为确保合理注意义务的履行,建立必要的审查制度,将合理注意义务与三审制结合起来,对每一审次都提出相应要求。
主要是涉及到版权方面的,都需要很仔细,如果没有相关方面的知识,那最好去找专业人士沟通下,版权局,麦积知产都是不错的选择。
《著作权法》中对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有规定,一般是由作品的汇编人享有。只不过在实际行使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时,要求不能对原作品的著作权有所侵犯,否则汇编人一样是需要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对汇编材料内容的选择或编排,汇编人是付出了创造性劳动的,因而汇编作品才会受著作权法保护。作为汇编人同样享有对汇编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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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吗
不是。著作权一定程度上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侵犯著作权也并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只要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权利人提起诉讼时能证明侵权行为仍在持续均可向人民法院请求著作权保护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仍可予以支持并且可获得自起诉之日起向前推三年的侵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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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歌曲是否侵犯著作权
律师解析:经著作权人许可之后改编歌词没有侵犯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改编歌词是侵权的行为。如果改编的歌词没有发表,侵权之后只需要道歉即可。如果改编的歌词已经发表并且获利,则除了需要道歉还需要删除其侵权作品以及赔偿权利人损失。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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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一、著作权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是什么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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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体现在哪些方面?
著作权是受法律重点保护的无形的财产,著作权是来源与智力成果的创造的,由于它的特殊性,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也与普通的侵权不一样,现在本站的小编为您介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做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