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权土地政府会收回吗?
一、土地确权到底确什么?怎么去理解?具体是怎样一个过程?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确权将理清国家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财产权利界限,构建起完整的农村资产财产权益体系。
二、土地确权的同时遇到了有一部分没有分出去的土地,这些地如何处理?
这部分地属于未承包出去的土地,未承包出去的土地归集体所有。
三、如果集体所有的土地确权后被国家征用,那么补偿款如何分?
1、征收农民承包地的,一般由村集体预留一部分给失地农民缴纳的社保,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2、征收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配。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第24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四、土地确权过程中如果有村民去世,但是名字还在户口本上,那么确权过程中他的土地要被取消吗?
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是户,在承包期内,按生不补、死不退,原户主已死亡,其承包地由子女耕作的,更换承包土地共有人进行登记。但属于原户主单独居住已死亡的,其承包地应交回集体处理。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所收回土地纳入集体机动地管理。
-
农村房屋拆迁涉及到的部门负责制定安置补偿方案?
出具安置补偿方案的部门是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责,镇级人民政府是没有这个权利的,下面为了方便大家更清晰的了解农村房屋拆迁流程,各个部门所要负责的工作做个大致的梳理。1、发布征地公告:县级国土资源局前期还有一个预公告,需要获得拆迁农民的签字确认,之后会根据拆迁...
-
拆迁法院强制执行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
-
错过了村里的农村土地确权有什么补救措施?
一、错过农村土地确权的原因有哪些?1.有矛盾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错过了确权机会。2.人在外面打工,村里也没有通知,错过了确权机会。3.需要准备的资料不全错过本次农村土地确权机会。4.大学就读户口迁出来被告知无法确权而错失农村土地确权机会5.搬进市区居住而...
-
土地确权证书上户主应该写谁的名字?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由户主代表家庭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同时确权登记家庭成员为共有人。那土地确权证上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应该写上去呢?1、证书上的户主应该写谁的名字?一般情况下是原来承包经营权的代表人或者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