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如何处理?
无论是商业用地还是工业用地,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个人或者企业的使用都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既然有年限就涉及到到期的问题,那么,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如何处理?小编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大家解答如下:
一、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按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另外,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见对于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使用权应当自动延期,这种延期属于无偿办理,可以重复延续;而非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应当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其中属于出让土地的,因重新缴纳出让金,属于设定使用期限的划拨用地,需要根据法定条件重新申请办理划拨手续或出让手续。
二、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
按照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最高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其他或综合用地50年。
三、商业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1、土地招标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拍卖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土地挂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申请续期,所以建议有相关需求的朋友也不要过多的担忧,担心到期后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后续建设问题。只要在到期前主动去相关部门办理续期手续就可以,续期之后是不影响土地的正常使用的。
-
黑龙江肇东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是怎样的?
一、黑龙江肇东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是怎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按照其中的内容来进行就可以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所有都可以抵押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土地才可以抵押:(一)只能适用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
-
刑事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怎么量刑处罚?
律师解析:一、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造成大量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的,导致耕地大量荒芜或者毁坏的,因严重徇私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造成土地资源特别严重的浪费或者破坏的;致使国家土地使用权转让收...
-
没土地使用权证的地有哪些危害?
在现在的购房活动中,成功购房的标记为是否获得房产所有权证,并没有对土地使用权证有太多的关注,所以人们常常忽略了这一项重要的权利,对于没土地使用权证的地会出现一些危害的情况,具体有哪些情况通过小编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一、没土地使用权证的地有哪些危害...
-
土地是通过口头协议给出的可不可以收回
律师解答:不可以收回。律师解析:通过口头协议给的土地不可以收回。1、土地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口头赠予未依法进行登记,未发生物权变更,不可以收回;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3、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