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的物上代位权怎么行使?
一、抵押财产范围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
(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屋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屋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条件
二、抵押权人的物上代位权怎么行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处分,但对处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的房地产抵押进行处分时,应当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因下列情况而中止:
(一)抵押权人请求中止的;
(二)抵押人申请愿意并证明能够及时履行债务的,并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三)发现被拍卖的抵押物有权属争议的;
(四)诉讼或仲裁中的抵押房地产;
(五)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况。
综上所述,抵押权人的物上代位权并不同于债权人的物上代位权,抵押权人并不享有对抵押物的占有,抵押权的行使须满足债务到期、抵押人被宣告解散或破产、抵押人擅自处分财产等五种情况。抵押物在抵押权行使之前依然是抵押人的财产,抵押权人不可随意处置。
-
赵XX与钟XX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原告:赵X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晓艳,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X,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钟XX,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原告赵XX与被告钟XX...
-
借条名字写错了有涂改有效吗?
一、借条名字写错了有涂改有效吗?借条名字写错了有涂改是否有相应当时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的,如果对方认可的情况之下,那么也是属于有效的。打借条的同时不需要打收条,借钱给别人,借条必须写,收条不需要写。对方当面写了规范的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了。也无需再写收...
-
没有借条和收条证据不全可以起诉吗
一、没有借条和收条证据不全可以起诉吗是可以进行起诉的,没有书写借条,债权人可以凭借转账凭证、录音等证据予以起诉。原则上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在没有这些债权凭证的情况下,但能够提供其他转账凭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原本的借条丢失后来补的借条有效吗?
一、原本的借条丢失后来补的借条有效吗?1、原本的借条丢失后来补的借条不一定有效,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