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请求权的类型有哪些?
一、主要类型
1、返还原物请求权
2、排除妨害请求权
3、消除危险请求权
4、恢复原状请求权
本段主要性质首先,物权请求权是独立的请求权。其次,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权能。
二、对比区别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
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一种索求性、进取性的请求权。其典型的民事责任形式即是赔偿损失责任。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是保护物权的两种不同方法,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
1、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性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为,权利人仅仅要求将受到妨害的物权恢复到其完满状态。而受害人欲请求行为人损害赔偿者,则应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相关示意图时主观有过错。
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
3、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如租赁物的承租人对他人侵害租赁物的行为可以提起诉讼行使上述权利。因此,这是一种对物诉讼。而债权性请求权的行使是以相对人为对象,且以权利人受到实际损害为前提。因此,只有受到损害者才可以侵害方为被告提起诉讼,故这是一种对人诉讼。
三、对于物求请求权不同观点
有关物上请求权的性质,历来有多种观点,如:
1、债权说,认为物权的请求权系对特定人行使的独立的权利,属债权性质的权利。
2、物权作用说,也称物权说。认为物上请求权是物权的作用,而非独立的权利,其依存于物权而存在、消灭。日本判例采此见解。
3、准债权说,认为其为类似于债权的一种独立的请求权,但从属于基础物权并与之共命运。 凡此种种,不无道理,但又不无偏颇。其中的债权说及准债权说的前提无非是把请求权视同债权,然而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债权与请求权不是同一概念,请求权非为债权内容的全部,债权主要内容原在受领债务而的给付。物权作用说,否认物上请求权的独立性的做法未免走得太远。虽然,物上请求权依附物权而发生、移转、消灭,但是,还具有区别于物权的禀性,如物权为支配权,非为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而仍具有请求权的某些属性,以请求他人给付为内容,即二者是相区别的权利。
物权请求权的类型是根据相应人侵犯物权人之后的措施分类的,并且物权请求是物权的职能。物权请求跟债权请求是有区别的,债权请求是权利人在财产方面受到侵害,要求债权人有相应的赔偿措施,这是强制性的。但是物权请求权则是物权人要求相应人归还原物,并没有财产的损失跟赔偿。
-
离婚前写借条实际没有收到钱借条有效吗?
一、离婚前写借条实际没有收到钱借条有效吗?1、离婚前写借条实际没有收到钱借条无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2、其他法定的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
-
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怎么办?
一、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怎么办?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可以通过搜集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借条中的借到的意思是已经借到相关的款项,借和借到是有区别的。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后果。今借到就是已经将借款拿到手,今借就是准...
-
债务人不还钱,什么时候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
在担保贷款中,如果借贷人不能还款的话,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义务,这是我们都知道的事情。可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出借人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没有及时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的义务,导致超过担保期限,不能再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的义务。所以说知道担保期限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一般...
-
可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诉讼吗?
一、可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诉讼吗?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即可。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