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管辖权
债权是一种财产权,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已为各国立法所承认,也为我国法律所确认和接受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46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是对合同权利转让制度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二、处理原则
从法律上看,债权转让与合同权利转让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完成,如依据当事人的合意、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裁判等,而后者主要是通过合同来完成债权的移转。本文只讨论通过合同来完成债权转让后的管辖问题。债权转让后的管辖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议。在债权转让纠纷中,当事人往往对事实部分无争议,打来打去就为争一个管辖权。这当然与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地区保护主义不无关系,但也与理论认识上的混乱有关。处理原则如下: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
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
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
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也就是说债权转让转让人与债权转让债务人之间签订的管辖协议,同样也适用转让人与受让人。因此,这样就更能体现我国民诉法双方当事人约定协议管辖的原则。
综上所述,就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债权转让管辖权的知识,主要包括债权转让与合同转让的区别以及债权转让管辖权的确定的原则等知识,如果大家遇到相关的问题,可以根据上述处理原则进行处理,进而确定权利的归属方,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
担保人承担还钱吗,怎么规定的?
一、担保人承担还钱吗,怎么规定的?担保人要不要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正常债务的,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清偿债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
借款没有借条判决如何处理?
一、借款没有借条判决如何处理?没有借条就起诉法院在判决时有可能并不会要求被告还钱,因为借条是可以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依据,若是起诉时无法提供借条,又不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对方确实借钱后没有还的证据,那么此时债权可能并不能得到维护。1、没有借条就起诉法院在判...
-
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怎么办?
一、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怎么办?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可以通过搜集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借条中的借到的意思是已经借到相关的款项,借和借到是有区别的。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后果。今借到就是已经将借款拿到手,今借就是准...
-
婚内赌博欠债能要求帮忙偿还吗
财产关系存在于我们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同时也与人身关系息息相关,婚姻关系的缔结与解除、继承的发生、亲子关系和抚养关系的存在都会影响财产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在处理人身关系时,也需要格外注意涉及到的财产关系。每个人都希望能够通过努力来增加自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