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避债权而离婚是否允许?
一、为了逃避债权而离婚是否允许?
为了逃避债权而离婚是允许,因为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对于离婚的判断条件的话,具体指的就是应当是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发出申报债务公告
为了防止当事人隐瞒债务不报或只报部分债务给债权人带来损失,办案人员可在审理期间发出申报债权公告作为查明离婚双方债务的一种手段,通知离婚双方的债权人及时前来申报债权。
二、查明离婚目的,实行债务担保制度
夫妻双方的债务分担应征询债权人意见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分担应征询债权人的意见。
法院判决一方负清偿责任的同时应判决另一方负连带责任
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
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
对于那些债权数额大或自己要求加入债务分担纠纷的债权人,法院可将他们追加为第三人。
对离婚后才发现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法院应把离婚双方列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此外,我国民法通则第87条中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承担的份额。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的人员对于感情已经破裂,他有一个不同的理解,可能有一些人员他们确实觉得自己性格不合就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这完全也是可以的,但是是否同意的话,由法官来进行一个判决,尤其是在为了逃避债权而进行一定的离婚是不可以的。
-
起诉离婚一方拿出借条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么
律师解析:起诉离婚一方拿出借条并不一定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所负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
-
夫妻一方债务包含
律师解析: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个...
-
离婚后欠债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一般由债务自行处理。律师解析:离婚后欠债一般由债务自行处理。因为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但若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由夫妻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
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律师解析: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5、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