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哪些不能办取保候审?
一、还有哪些不能办取保候审?
不需要保外就医的,不可以取保候审。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才能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7日,这期间是不能申请取保候审的。如果是行政拘留,不需要审判,就更不能申请取保候审了。
3.取保候审是有条件的,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申请也没有用。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逮捕后,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时办结的;(法定羁押期限是:侦查期间2个月,经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共5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1个半月。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1个月,再审查起诉1个半月,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共5个月。一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二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共3个月)
二、不适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没有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取保候审。
1.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有: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后仍有社会危险性,仍有再犯该罪或更严重罪行的可能;3、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羁押期限还没有届满;4、虽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不是患有严重的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正在怀孕的妇女。
三、为防止串供不适宜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情节严重,组织中起到策划作用。
1.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释,在刑事拘留和逮捕期间,犯罪嫌疑人不能与家属会见,这不是针对个案,而是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即使办案机关不担心串供,也不允许家属会见。如果刑事拘留期满,办案机关没有报捕或者检察院没有批捕,符合取保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2.犯罪情节如果比较严重,并且在组织里起到策划作用,不可以取保候审。
四、取保候审开始结束时间是怎样的?
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看案件。
1.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是从取保候审决定向犯罪嫌疑人宣布之日起计算的,在第十二个月在相同日期的前一天结束。如宣布之日为一月十五日,那么结束的日期为十二月十四日。
2.当然办案单位根据规定可以提前撤销取保候审决定,撤消决定宣布之日就是结束的日期。
取保候审期间是不可以开无罪证明的,如果犯罪情节比较严重,在组织当中又起到了策划与领导的作用,是不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间还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才可以,如果违反就会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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