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诈骗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一、信用证诈骗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2)骗取信用证的;
(3)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信用卡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信用证诈骗罪一罪与数罪问题
根据信用证诈骗罪客观方面的认定,行为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进行诈骗是其行为方式之一,而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单据、文件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如果行为人先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后加以使用的或者采取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的手段,或者以其骗取的信用证作抵押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理论界与实务界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行为人在实施信用证诈骗时,采取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的手段,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刑法典第280条的规定,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或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此种行为属于刑法理论中牵连犯,按照对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应按信用证诈骗罪定罪处罚。有的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既构成信用证诈骗罪,又触犯贷款诈骗罪或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这种情况不属于牵连犯,而是法条竞合犯。上述两种观点对信用证诈骗一罪与数罪的论述,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比较而言,第一种观点是可取的,第二种观点错误是明显的,其缺陷是对信用证诈骗罪理解上的疏忽所致,是由于对刑法规定的误解造成的,实践中是有害的,理论上是不可取的。
我们认为,司法实践中,行为人采取伪造、变造公文、印章等手段,实施信用证诈骗的,应按照牵连犯的情形,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其理由如下: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单据、文件中伪造、变造的行为当然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而加以使用的行为不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内容,但却是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在实施信用证诈骗时实质上实施了两个不同的行为,即伪造、变造行为和使用的行为。二者具有目的行为与手段行为的牵连关系,应按照牵连犯的适用原则及司法实践来处理。
根据信用证诈骗罪的立法例,刑法第195条并未规定构成本罪以“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为要件,行为人利用信用证诈骗行为一旦付诸实施,如果银行审核失误即意味着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或货款已被诈骗,信用证即以既遂形态成立,应依刑法的规定定罪量刑。
-
诈骗罪立案如何撤案
律师解答:依法律规定和具体犯罪情形。律师解析:诈骗罪是否能撤案需要看具体犯罪情形。1、如果该案件已经达到了刑法的处罚标准,则不能撤案的。2、如果该案件构成犯罪但是并未达到国家刑法的处罚标准,则可以撤案的。诈骗罪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能撤案:1、情节显著轻微...
-
集资诈骗罪可以假释吗?
律师解析:犯集资诈骗罪,满足假释的适用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一、不可以假释的情形有:1、对累犯不得假释。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
-
培训机构老板跑路不退费怎么办
律师解析:解决方式具体如下:1、协商不成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2、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处理。3、如果涉及人数众多,可以向市场监管局和教育局投诉,通过政府部门出面协调。4、如果是培训机构老板跑路,除了上述处理方式,还要110报案,通过警方立案侦查处...
-
诈骗立案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解析:1.满足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诈骗立案金额起点为三千元;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3、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