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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防疫工作处置措施有什么?

一、不配合防疫工作处置措施有什么?

不配合防疫工作处置措施有什么?

疫情期间不配合防疫工作:对于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不配合隔离治疗的情况,《传染病防治法》明确,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另外,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不配合防疫工作要承担什么责任?

不配合防疫工作将被作为失信信息录入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今后可能影响个人信贷、消费、从业、任职等。另外,根据不同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还可能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大门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以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外出不戴口罩,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日常生活中,公民不配合防疫工作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对于病人,由公安机关配合,采取强制的隔离治疗措施。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人会被记入失信档案中,影响个人的征信,也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或者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标签:防疫 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