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三种
一、建筑工程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三种?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
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
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2、单价合同
施工图不完整或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还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往往要采用单价合同形式。这样在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凭运气而使发包方或承包方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工程单价合同可细分为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两种不同形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以这种形式签定的建设施工合同,有两个明显缺点:一是发包方对工程总价不能实施实际的控制;二是承包方对降低成本也不大感兴趣。因此,这种合同形式在建设工程中很少采用。
二、建筑工程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常见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计价方法就是以上三种,其实每种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都有相应的利弊。类似于成本加酬金合同,像这种合同的话,发包方对工程的总价可能就不能很好的进行控制。
-
合同光签字能生效吗
律师解析: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法律并不要求签字的同时必须再加盖公章,二者必须齐备,而是要求当事人或者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合同方可生效。但是,在未加盖单位法人公章而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时,合同对...
-
民法典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讼时效怎样确定
律师解析:《民法典》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主要是由法律规定,一般是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
-
合同纠纷诉讼期是多长时间
律师解答:自知道诉讼权利之日起三年内。律师解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期限与诉讼时效相同,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可起诉。而特殊合同纠纷,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仲裁或者申请诉讼的期...
-
签合同时未成年如何办
律师解析:根据情况判断:1、签合同时未成年如果是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签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2、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签合同是无效的;3、八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签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