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有哪些内容
合同订立2.22W
供用电合同,是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一种有名合同,它具有强制缔约性质,即依照法律规定,对某些民事主体施加的与他人缔结合同的义务,非正当理由,该民事主体不得拒绝订立该合同。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77条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七十七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七十七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
业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律师解析:拒交物业费的情况:1、违法或违约损害业主利益的,可以构成抗辩的正当理由。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收费标准,违法违规收费,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利益的,可以作为抗辩的正当理由。2、在不存在违法或明显违约的情况下,对于业主...
-
订立合同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解析:订立合同需要具备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主体应当是适格主体且订立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合同的内容需要符合公序良俗;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
合同中的签订地点有什么规定
律师解答:当事人约定。律师解析: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的地点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一般确定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签订合同的地点。签订合同时确定合同签订的地点对以后合同纠纷发生时诉讼法院的管辖...
-
购买房子用的定金还能退还吗
律师解答:不退定金。律师解析: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开发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也就是说,大多数情况下,定金确实是不退的。但是,按照法律相关条例,以下几种情况,定金是可退的:1、开发商没有销售资质;2、开发商对房子本身情况进行隐瞒,违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