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纠纷北京管辖地是哪里?
一、 技术合同纠纷北京管辖地是哪里?
技术合同纠纷的管理规定,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合同类型所确定的管辖地是不同的,在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就是管辖地的确定,双方在发生合同纠纷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不需要起诉到法院处理的。
-
可撤销的合同的成立要件有什么
律师解析: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法律依据:《中...
-
业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律师解析:拒交物业费的情况:1、违法或违约损害业主利益的,可以构成抗辩的正当理由。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收费标准,违法违规收费,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利益的,可以作为抗辩的正当理由。2、在不存在违法或明显违约的情况下,对于业主...
-
酒店管理合同属于哪些类型
律师解析:酒店管理合同属于委托经营类型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同时,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酒店管理合同就是指将管理事务委托给他人所签订的合同。法律...
-
签订合同债务有哪些风险
律师解析:签订合同债务主要是存在以下风险:(一)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二)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债务。(三)合同债务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四)在合同债务中的恶意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