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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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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等等。
【法律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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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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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责任主体是哪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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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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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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