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违约在先,所以发包方就可以违约吗?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以承包方完成一定的工程任务为前提,当工程项目进度延期时,工程款的支付日期也会随之延后。若双方就该笔款项的支付形成了新的约定,则应以新确定的时间为支付时间,若未形成新的约定,则仍按原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司法实践中,有这样一类纠纷,即发生工程延期时,发、承双方就工程款的支付问题未形成新的约定,发包方以工程延期系承包方原因造成,承包方违约在先,进而拒绝按原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进度款,且拒绝承担延期付款的利息。
那么承包方违约在先,发包方就可以延迟支付工程款,且不承担延迟支付款项的利息吗?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则案件,案件情形与上述类似,发、承双方争点之一就是发包方是否应按原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若延期支付,是否因承包方违约在先,可免于支付逾期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在本案中,发生工程延期后,发承双方就工程款的支付问题签订了补充协议,该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当作为认定本案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该协议确定的支付时间为工程价款的应付之时间,因发包方未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则应承担逾期支付产生的利息,至于发包方主张因承包方违约在先,故不应承担逾期利息的诉讼理由,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可见,因承包方先违约,所以发包方也可违约一次的思维逻辑,看似公平合理,实则缺乏法律依据。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应依据有效的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
举证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
一、举证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举证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有:1.作用条件不同。证明责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而举证责任仅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2.法律后果不同。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败诉,另一方胜诉。3.主体不同。案件的当事人...
-
婚前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4种方式,很实用
导读:女孩子都想嫁给有钱人,然而嫁给有钱人,她们就能够变成有钱人了吗?当青春不在,容华老去,当有更年轻、更美丽的女孩取代她们的位置,她们不得不离开的时候,她们能够成为有钱人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个人财产,将...
-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大竹县律师原创
大竹县某某电器商行与黄某某、范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代理词尊敬的审判员、书记员: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黄某某、范某某的委托,指派凌灿伟律师担任代理人,通过法庭的庭审和和质证,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即(1)、黄某某、范某某是否欠大竹县某某商行的货款及具...
-
离婚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往往很多时候一方会存在过错行为可能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那么离婚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离婚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一)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