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页 > 法律顾问 > 法律

珠海高栏港工伤保险部门

法律2.66W
珠海高栏港工伤保险部门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珠海有哪些条件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5、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配置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康复费)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工伤情稳定,经工伤康复机构评估具有工伤康复价值的,经批准进行工伤康复的工伤职工。


7、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8、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9、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丧葬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10、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生活护理费)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综上所述,从生活、医疗、劳动等各个方面说明了工伤赔偿申请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则无法申请工伤赔偿。对于工伤赔偿的额度将根据伤残等级、所影响到的劳动能力来区分其赔偿金额,伤残等级需医疗机构确认,之后就可以去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