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具有可诉性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具有可诉性这个问题,一直都众说纷纭,下面我们来一起探究一下这个问题。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在路上发生事故时,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并了解清楚事故发生原委后,根据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具体行为而产生的后果做出的对双方的责任大小的认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部门的主要职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的主要依据,也是当事人双方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的依据。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发现行政部门或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包括一切法律规章制度授权的组织发生的行为)伤害到自己的正当权益时,本人可以依法维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条中也明确规定,如果对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行为有异议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这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是有一些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比如:
(1)在行政诉讼法中有规定的相关行为,具体参照《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2)执法机关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得到授权而实施的行为;
(3)法律实施的仲裁行为,或者执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解行为;
(4)行政指导行为没有强制力;
(5)如果当事人对同一案件重复提起申诉,法院亦不会受理;
(6)被告一方对起诉人没有产生什么侵害或影响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由上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见,既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属性是一种行政行为,而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那么就具有可诉性。
-
单位司机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认定?
一、单位司机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认定?1、首先要确认开单位的车是做什么:是因为工作原因出去办事,还是公车私用。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出去办事后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有极大的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由交通事故...
-
劳务派遣期间的侵权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
一、劳务派遣期间的侵权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
-
杨XX与王X、黄X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新31民终125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杨XX,男,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委托诉讼代理人:毛XX,新疆公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X,女,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X,女,汉族,...
-
(2015)宁法民一初字第1595号原告谢XX诉被告石XX、杨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谢XX,男。委托代理人欧XX,宁远县大鹏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石XX,男。委托代理人姜华,湖南舜源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杨X,男。原告谢XX诉被告石XX、杨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2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杨光力担任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