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調解後不給錢怎麼辦
勞動爭議發生後,調解是有效解決糾紛的途徑之一。在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並出具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確認的義務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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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協議內容
一般具備以下內容:①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事項;③選定的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的意思表達:是仲裁協議的首要內容。當事人在表達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需要注意四個問題:(1)仲裁協議中當事人請求仲裁的意思表達要明確。(2)請求仲裁的意思表達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共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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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審查起訴的條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有關規定,偵查機關對於偵查終結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決定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犯罪事實清楚;(2)證據確實、充分;(3)犯罪的性質和罪名認定正確;(4)法律手續完備;(5)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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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保全最新規定有哪些
“若干規定”不僅明確了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書、調解書和人民法院判決一樣由人民法院執行機構負責執行,而且對仲裁過程中的財產保全、證據保全等均作了詳細規定。(1)執行機構負責執行下列生效法律文書: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人民法院依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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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調解書生效時間
1、民事調解不同於判決,或者裁定。一般只要法院製作調解書後蓋章,並送達雙方當事人簽字後,就立即生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