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初始登記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宅基地使用注意事項
1、宅基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的一項獨立的用益物權,是農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對宅基地進行佔有、使用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它具有嚴格的身份性、無償使用性、永久使用性、從屬性及範圍的嚴格限制性等特點。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消滅形式有絕對消滅與相對消滅。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享有權利並負擔義務。
2、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3、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以上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條文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權法研究小組編著,詳細問題可以查詢本地的省級地方立法。
4、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户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所以,其實農村的村民們在住宅修建好了以後也是需要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集體土地使用證上一般都不會標註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用於修建住宅的這些土地在農村稱之為宅基地,考慮到國家以前對於宅基地的管理相對是比較寬泛的,最新出台的政策是,房屋坍塌五年以後沒有翻新修建的,宅基地將由村委會收回。
-
一户多宅基地怎樣解決
律師解析:1、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確權,如果沒有合法原因,只能確權一處。2、如果是發生了建了新房卻沒將以前的老房子拆除的、強制或欺騙手段佔有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依法繼承但是後期未經批准便新建改建的房屋、產權證明已被法定程序撤銷的房屋,存在嚴重安...
-
農村宅基地翻蓋需要批准嗎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
-
農村宅基地買賣條件是什麼?
我們知道在農村地區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宅基地,但是隨着社會的不斷髮展,農村地區的發展在飛速進行,很多農村地區已經變成了城鎮,有的農村人開始住進樓房,因此就會出現宅基地的買賣,但是要按照相關法規來進行售賣,那農村宅基地買賣條件是什麼?下面就詳細介紹。根據我國《...
-
宅基地應該變更的註銷了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