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後該怎麼辦?
在我國城鎮地區不論是住宅用地還是商業用地,只要土地使用權年限期滿政府將無償收回,也就是説我們手中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是有年限限制的。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少的置業者或土地使用者面臨着土地使用權即將期滿這一問題,那麼土地使用年限期滿了該怎麼辦呢?具體的解決辦法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為大家介紹,請繼續往下了解。
一、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後的解決辦法
1、在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登記。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2、住宅土地使用權的自動續期,是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申請續期制度的一個重大例外,等於向社會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權經登記而取得,因為自動續期而長期有效。該規定的意義在於: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權可以事實上長期存續的法律基礎,成為本世紀以來我國重樹民眾創造和保有財富信心的最具價值的法律制度。
3、《民法典》(2021.1.1生效)第359條規定住宅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沒有規定任何條件,那些主張住宅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是有條件的觀點,不論其條件寬厚(例如象徵性支付土地費用)抑或苛刻,都不是在解釋而是在否定住宅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制度。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我國的土地使用年限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 倉儲用地50年;
6、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雖説土地使用權年限期滿後其使用權將被收回,但是我們可以通過續期的辦法繼續取得土地使用權。故而土地使用年限即將期滿的土地使用者,不妨事先到當地土地管理局諮詢一下自己所有權內的土地是否在規劃用地內或者能否申請續期,並在土地使用權期滿前辦理好相應的續期手續。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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