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使用法中土地使用期限的規定是什麼?
一、關於土地使用法中土地使用期限的規定是什麼?
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
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據悉,在《物權法》出台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説,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台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説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
有關土地使用年限的規定應當結合土地的不同類型和性質來確定,不同類型的土地其使用年限顯然是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長的是用地為70年,那麼 在70年期限屆滿後,根據法律規定是自動續期,但對於其它類型土地暫時沒有具體的説明。
-
村裏能收回被承包出去的土地嗎
律師解析:要看具體情況。在承包期內,村裏無權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屆滿,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遷出、及承包户明確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況下,村裏才可以收回被髮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法律依據:《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
-
70年後土地使用權怎麼辦
近年來,我國在各個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的成就,國家更加關注公民自身權益的保護,在平時爹生活中,人們可能因為一些原因需要購買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來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是有一定的年限限制的,那麼70年後土地使用權怎麼辦?下文為大家介紹相關內容。一、我國土地使...
-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的區別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的區別是什麼?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的區別是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與...
-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税費怎麼算?
一、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税費怎麼算?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税費為營業税額為的5%,根據《土地增值税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法定的扣除額後的餘額為土地增值額,按照累進税率徵收土地增值税。根據2003年1月15日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