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使用權建築物怎麼處理?
一、收回土地使用權建築物怎麼處理?
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建築物應當按照相關的標準進行賠償。被徵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有交易的,應當選用市場法評估;被徵收房屋或者其類似房地產有經濟收益的,應當選用收益法評估;被徵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應當選用假設開發法評估”的規定來進行評估,確定補償標準。
二、司法解釋
第一種觀點認為,本案收回土地使用權對地上建、構築物應當以假設開發法資產評估的方式來補償。其理由:本案地上建、構築物無論處於什麼狀態,均具房屋屬性,應當適用建設部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於2011年6月3日公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關於“被徵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有交易的,應當選用市場法評估;被徵收房屋或者其類似房地產有經濟收益的,應當選用收益法評估;被徵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應當選用假設開發法評估”的規定來進行評估,確定補償標準。
第二種觀點認為,本案收回土地使用權對地上建、構築物應當以“成本加損失加必要費用”的審核方式來補償。其理由:行政補償無論以收回行政許可或是徵收房屋的方式定性來進行補償,根據土地管理法和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對物權所有人的保障,體現在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同時應當對地上構建附着物進行合理、適當的補償。房屋及地上建築物屬於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財產,應以市場價格進行補償是原則,但不能忽視房屋及地上建築物由於屬性不同,法律、法規對其補償的方式是有區別的。建設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二條規定:“評估國有土地上被徵收房屋和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價值,測算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以及對相關評估結果進行復核評估和鑑定,適用本辦法。”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雖然土地作用權是有時間限制的,但是土地上的房產卻是永久屬於個人的,那麼在進行房產拆遷或者其它情況下,必須對建築房屋進行合理的補償,這也是當前棚改政策的現象。在土地拆遷的實際中,具體的賠償價格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認定,由當地政府結合當前的經濟發展形勢來制定。
-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如何進行確權?
對於土地來説確認所屬權益是一件特別必要的事情,一般來説,如果想要進行土地權益的確認的話,只需要按照相關的程序,到法律規定的部門,同時還需要提交相應的材料,便可以進行權力的確認,但是集體經營性土地的確權就沒那麼簡單了,那麼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如何進行確權?集體...
-
什麼條件下才會構成非法徵用土地罪
律師解析:符合下列條件才會構成非法批准徵用土地罪:1、非法徵用土地罪的主體限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主觀方面是出於故意;3、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對國有土地的正常管理活動;4、客觀方面表現為即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土地的行為。法律依據...
-
單元樓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是什麼?
一、單元樓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是什麼單元樓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是指在土地使用權的歸屬不明或發生爭議時,利害關係人請求有關權力機關確認土地使用權歸屬,從而解決土地使用權爭議的行為。土地使用權確認請求權由對特定的土地有利害關係人行使,利害關係人不一定是土...
-
黑龍江肇東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填寫是怎樣的?
一、黑龍江肇東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填寫是怎樣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填寫,按照其中的內容來進行就可以了,土地承包經營權並不是所有都可以抵押的,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幾個條件的土地才可以抵押:(一)只能適用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