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之前,被拆遷人應當做這些準備,來防範拆遷風險
如今,房屋不是正在被拆遷,就是在將被拆遷的途中。
而一旦涉及到拆遷,就是一家人的身家財產面臨着被“瓜分”。
古人講:未雨綢繆,就是在即將發生的事情面前做好萬全準備,以備不時之需,這也是現今講的風險意識。
面對拆遷,你也只有做好萬全的準備,才能在拆遷中獲得更高的利益,保全自己原有房屋的價值。
1.瞭解拆遷項目的背景主要包括拆遷項目的性質,是屬於集體土地上的拆遷,還是國有土地上的拆遷?拆遷的主體是誰,項目的規劃內容是什麼?拆遷的期限,拆遷的規模、是否和公共利益相關聯?拆遷的補償總額是多少?
(這對企業客户確定心理價位很重要)項目是否得到區、縣及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是否履行了相關征收補償條例的法律文件?是否在徵收開始的時候徵詢了相關公眾的意見、是否按照2011年公佈的《國有土地上徵收和補償條例》規定的法律程序?以上內容都是在拆遷徵收時容易讓拆遷證收方鑽“法律空子”的地方。
拆遷徵收方往往會混淆主體,模糊事實等,以達到以最快的速度、最低補償拆遷的目的,而這也是拆遷户維權爭理的點,拆遷户在拆遷開始前就該足夠熟悉和了解這些內容。
2.吃透各項拆遷安置補償的政策雖然拆遷方所制定的各項補償政策的標準都普遍偏低,在我們確定補償要求的時候僅有參考價值,但是還是要對具體的政策進行細細的研讀,因為只有在充分了解的情況下,才能質疑其中政策的不合理、不合法之處。
在拆遷過程中,經常遇到補償項目補償缺漏項的情況,比如明對公攤面積的缺省遺漏,對院落面積的忽略等,這些都直接損害被拆遷户、被徵收方的合法利益。
被拆遷户、被徵收方也只有在充分了解政策的前提下,才能明瞭該如何讓自己的相關利益都能納入補償中。
3.進行自我體檢,消除法律隱患拆遷徵收房屋一般會涉及到各種有關證件,一旦有遺缺或者手續不全的證件,會很快被定義為“違建”,補償自然而然落空,這也是政府慣常的伎倆。
所以,在拆遷徵收前,一定要保證自己房屋證件齊全,手續完備。
在國有土地上:按照我國土地及房產管理法律、法規規定,土地使用權證、土地規劃證、城市建築規劃許可證三證齊全,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成為完全合法的建築。
這是拆遷户在拆遷前必須要解決的證件、手續問題。
在集體土地上:我國2008年1月1日城鄉規劃法實施以來,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子,也要經過政府部門的審批並按照規劃建造,方屬於合法建築。
這裏面因各地方的政策不同,審批程序也有一定差異。
對比以上條件,看看你的房屋是否達到合法程度,這是對拆遷風險防控的必要措施。
4、擴寬信息渠道,儲備法律專業人員在拆遷中,要有意識地建立信息渠道,要做到隨時能夠了解拆遷進展的相關信息,包括拆遷方的信息和其他被拆遷方的信息。
有了準確的情報才能進行決策,知己知彼才能勝券在握。
所以聽到要拆遷開始的信息後,就要考慮怎麼建立信息來源渠道,切勿因為信息不對稱導致自己錯失獲得有利補償的良機。
且要通過多方位的信息渠道表達自己的合理需求,充分發揮自己的知情權、參與權。
一旦有了拆遷消息,就要開始對自己的房屋進行預算和評估,然後準備好談判方案和應急預案。
從法律層面來看,一旦與拆遷方正面接觸後,就要預防產生財產風險和人身風險,一般最主要的就是提前做好法律保護措施,防止被強制拆遷或者違法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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