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與民間借貸合併審理的流程是怎樣的
流程是:
開庭準備和開庭宣佈
1、庭前準備工作。
書記員應先期到達法庭,做好以下開庭前準備工作:
(1)宣佈:請訴訟參加人入庭就坐。檢查訴訟參加人出庭情況。如有一方訴訟
參加人未到庭的,應立即報告審判長處理。
(2)宣佈:請訴訟參加人出示身份證件。到案前核對訴訟參加人的身份。如確
認有證人、鑑定人、勘驗人、檢查人、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簡稱“專家”)出庭的,還應核對其身份後請其退席,等候傳喚。
(3)核實《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和《舉證通知
書》、《告知審判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和開庭《傳票》及《通知書》以及訴狀等訴訟材料的收悉情況。
(4)公開開庭的,應當檢查參加旁聽的人員是否適合,是否有現場採訪的記者。如發現有未成年人(經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旁聽的人旁聽開庭的,應當請其退出法庭。
如發現有記者到庭採訪,應當確認其是否辦理審批手續。如未經批准,不得錄音、錄像或者攝影;但應當允許記者作為旁聽人員參加旁聽和記錄。
2、宣佈法庭規則和法庭紀律。
書記員宣佈:現在宣佈法庭規則和法庭紀律。法庭規則和法庭紀律的具體內容以《法庭規則》的有關規定為準。另外可以特別提示:全體人員應當關閉手機和傳呼機的鈴響。
3、法官入庭和報告庭審前準備情況。
書記員宣佈:全體起立!然後引領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入庭。
待法官坐定後,書記員宣佈:請坐下。
如果法官在書記員在做準備工作或宣佈法庭紀律時進入法庭的,書記員應中止手頭工作,主持法官入庭儀式後,再恢復手頭的工作。
準備工作就緒後,向審判長報告庭審前準備工作情況:
(1)出庭的訴訟參加人有:……
(2)出庭的其他訴訟參與人有:……
(3)經批准到庭旁聽採訪的新聞單位及記者有:……
最後,書記員報告:法庭準備工作就緒,請審判長主持開庭。
4、核對確認訴訟參加人的身份。
在書記員已核對訴訟參加人身份的基礎上,審判長簡單核對即可。
經徵詢各方當事人:對對方出庭人員的身份是否有異議。經各方當事人確認無異後,即宣佈:經法庭當庭核對確認,出庭的訴訟參加人符合法律規定,准予參加本案的庭審活動。
5、宣佈開庭。
審判長先敲擊法槌,然後莊嚴宣佈:……人民法院現在開庭!
6、宣告案名、案由、審理程序和方式。
宣告案名:本庭現審理的是:原告___訴(與)被告____及第三人___…(案由)一案。
宣告案由:原告___因本案糾紛,於…(時間)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於…(受理時間)決定受理本案。如有追加當事人、延長審限、召開預審庭等情形的,應一併予以説明。本案系再審案件、合併審理案件的,還應當説明。
宣告審理的方式和程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二章“第一審普通程序”的有關規定,本庭依照第一審普通程序,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如不公開開庭審理的,應當説明理由。
7、介紹審判人員。
審判長宣告:本院受理本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組成人員和書記員的名單已告知各方當事人。然後具體介紹合議庭組成人員和書記員,並説明其基本職務情況。
8、告知訴訟權利義務,並徵詢申請回避意見。
開庭前已經將《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告知書》送達各方當事人,審判長逐一詢問各方當事人:是否知悉自己在訴訟中的權利和義務
在當事人確認知悉訴訟權利義務後,審判長逐一詢問各方當事人:是否申請合議庭成員和書記員迴避
一旦當事人提出迴避申請,應當要求其説明理由。如果當事人提出法定的迴避理由,法庭不必審查該理由是否成立即宣佈休庭。當事人確認不提出迴避申請的,庭審活動得以繼續進行。
9、宣告庭審的階段。
《民事訴訟法》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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