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夫妻財產和債權債務關係的處理
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7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及其司法解釋二的相關規定,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是夫妻的共同債務。但是,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將債務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夫妻雙方約定婚內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並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的,該債務屬於債務人的個人債務,配偶沒有還款義務。此外,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的債務,或者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欠的債務,配偶也都沒有還款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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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判決夫妻共同債務是什麼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離婚後的共同債務夫妻在離婚時,因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未作處理,或者在離婚後產生的因原財產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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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夫妻債務時是否應考慮日常家事代理權
在我國法律上並沒有日常家事代理權這個權利,因為在處理夫妻共同債務時無需考慮該權利的存在。在日常家事代理權之外所負之債均應經過雙方同意,這是由我國法定的夫妻婚後所得共同制的性質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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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訂立的借款協議有效嗎
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是有效的。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以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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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債務一方無能力償還怎麼辦
對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一方無力償還的情況,債權人有權要求另外一方進行債務的全部連帶責任。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