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確認債權的訴訟時效是否屆滿?
怎麼確認債權的訴訟時效是否屆滿?
只要確認債權的時效已過,就算是時效已經屆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律制度。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就是指開始計算訴訟時效的時間。任何訴訟時效都有一個開始的地方。可以説,民事訴訟時效起算點有如萬丈高樓的地基。“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任何訴訟時效的案件糾紛,不弄清楚訴訟時效起算點,根本無法展開工作。只有界定清楚訴訟時效的起算點,訴訟時效的問題才能順利解決。
在民事審判中如何認定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從我國法律規定來看,關鍵在於如何理解“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對此,可以分兩個方面來剖析:
第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知道”即指權利人瞭解權利被侵害事實,可以開始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至於權利人在事實上能否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則在所不問。這一規定從民法意思自治的精神出發,完全有效地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應當知道”則是一種法律上的推定,不論當事人事實上是否知道權利受到侵害,只要從客觀上存在知道的條件和可能性,即使權利人由於主觀過錯,應當知道而沒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的,也應當作為訴訟時效的起算點。這一規定是前一規定的補充,是為了防止權利人的權利濫用,藉口不知道權利被侵害而規避訴訟時效,而且這在審判實踐中也更容易把握和操作,從而與前一規定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第二,“權利被侵害”。所謂“權利”,正如前面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所界定的,專指請求權,而且主要是指債權請求權。物上請求權一般認為是物權的效力,有物權必有物上請求權,二者密切聯繫,須臾不可分,所以在民事審判中,物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至於人身權方面,除了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的請求權諸如身體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適用訴訟時效以外,一般不應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侵害”是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損害”。這些“權利被侵害”主要是指債權包括合同之債、侵權之債、無因管理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等沒有得到完全及時地履行,或者人身受到損害而沒有得到賠償。由於民事案件形態各異,千差萬別,很難一言概括詳盡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具體到各案,它的訴訟時效起算點也就不同。
綜合上面所説的,每個案件都是有它的訴訟時效,但針對於案件不同所給的訴訟時效也會不一樣,只要訴訟時效已過,那麼時效就算是屆滿了,所以,作為當事人想要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就一定要在時效之內進行訴訟,不然就會失去勝訴的權利。
-
個人債務怎樣追討私力求濟手段
律師解析:個人債務追討的私力求濟手段:(一)債權人對債務人進行合理催收;(二)注意保留證據,如借條欠條、錄音錄像、聊天記錄等可以用於證明借款合同存在的證據;(三)必要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四)善於運用調解、和解、仲裁、訴訟等手段,蒐集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民...
-
借給一個人錢他不還怎麼辦?
律師解析:1.與借款人協商,取得對方詳細情況,可以適當延期或者減免債務。2.如果借款人態度強硬耍賴,不配合積極償還欠款,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3.法院判決後借款人有錢但拒不歸還的,可以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
-
民法典規定借款合同糾紛訴訟時效多久
律師解答:三年。律師解析:三年。借款合同爭議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訴訟時效是3年,從借款糾紛出現後開始計算。借貸合同產生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有訴訟時效的限制,原告要在產生糾紛後三年內起訴。作為債權人的出借人,有權隨時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歸還借款。法律依據:...
-
欠賬的老賴總不給我錢,怎麼辦
律師解析:欠賬的老賴總不給錢,可以協商解決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一)協商解決。(二)法律途徑解決。1、持有效的借款憑證等,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訴。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了管轄法院的,可以到約定的法院起訴。2、申請保全財產,為了避免欠款人轉移財產,可以在立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