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分級有何作用,分級標準是什麼
醫療事故發生以後,需要對患者進行醫療事故鑑定。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為什麼要進行醫療事故鑑定。那麼醫療事故分級有何作用?分級標準又是什麼?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醫療事故分級有何作用
醫療事故的分級需要到專門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醫療事故鑑定的作用是可作為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衞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衞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訴訟中的證據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
二、醫療事故分級的標準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分級的標準是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制定的。專家鑑定組在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衞生行政部門在判定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是否為醫療事故或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在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時,應當按照本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和實際情況具體判定醫療事故的等級。醫療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1、一級醫療事故:係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
(1)一級甲等:死亡
(2)一級乙等: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級醫療事故:係指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1)二級甲等: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2)二級乙等;存在器官缺失、嚴重缺損、嚴重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二級丙等:存在器官缺失、嚴重缺損、明顯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二級丁等: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損、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3、三級醫療事故:係指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
(1)三級甲等: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損、畸形情形之一,有較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2)三級乙等: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3)三級丙等: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4)三級丁等: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5)三級戊等: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微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4、四級醫療事故:係指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醫療事故。
三、醫療事故等級與傷殘等級的關係
1、一級乙等醫療事故為一級傷殘,賠償指數100%;
2、二級甲等醫療事故為二級傷殘,賠償指數90%;
3、二級乙等醫療事故為三級傷殘,賠償指數80%;
4、二級丙等醫療事故為四級傷殘,賠償指數70%;
5、二級丁等醫療事故為五級傷殘,賠償指數60%;
6、三級甲等醫療事故為六級傷殘,賠償指數50%;
7、三級乙等醫療事故為七級傷殘,賠償指數40%;
8、三級丙等醫療事故為八級傷殘,賠償指數30%;
9、三級丁等醫療事故為九級傷殘,賠償指數20%;
10、三級戊等醫療事故為十級傷殘,賠償指數10%。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醫療事故分級的相關知識,相信您對於醫療事故的分級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您還有任何的疑問,請您登陸本站網站獲得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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