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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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起訴的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賠償請求人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具有請求資格;(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賠償請求和受損害的事實根據;(4)加害行為為具體行政行為的,該行為已被確認為違法;(5)賠償義務機關已先行處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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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賠償訴訟時效是多久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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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期限為多久
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應當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賠償為前置條件,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賠償請求時效為2年,即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內有權向行政機關申請賠償。如果行政機關在法定期限內(一般為兩個月)未作出答覆,賠償請求人可以在期限界滿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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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起訴的條件包括哪些
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