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如何提交證據材料
原告或者第三人應當在開庭審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換證據之日提供證據。因正當事由申請延期提供證據的,經人民法院准許,可以在法庭調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審程序中無正當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審程序中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不予接納。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三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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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二審上訴狀怎樣寫
律師解析:行政訴訟二審上訴狀應當這樣寫:首先,需要寫清楚上訴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籍貫等個人基本信息;其次,需要寫清楚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以及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名稱;另外,應寫明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最後,應註明提出上訴的時間。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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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行政訴訟的地域管轄?
律師解析:地域管轄權應當按照如下情形確定:1.應當到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起訴。或複議機關所在地法院起訴;2.由高級人民法院確定管轄;3.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或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4.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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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受什麼的干涉?
律師解析:人民法院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分為:1、最高人民法院;2、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分為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3、專門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包括軍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識產權法院、金融法院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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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規定有什麼呢
律師解析: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規定如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