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後是否還能進行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律師解答3.04W
不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請行政複議。而如果是先提出行政複議,當事人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滿意者,還能夠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六條
-
行政複議向誰申請
按照行政複議法規定,行政複議可以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是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法...
-
行政複議多長時間提起訴訟
行政複議後十五日內提起訴訟。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只有行政複議後才可以訴訟嗎
部分行政行為可以不申請行政複議,直接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法》規定,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
-
不服行政複議多長時間起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