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申請行政複議法律生效嗎
一、不申請行政複議法律生效嗎
生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卹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二、行政複議效力
行政複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複議決定發生法律效力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具有確定力,即具有不可變更的特性,申請人不得再次就同一事實和理由申請複議;
第二,具有執行力,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都必須履行復議規定的義務,申請人若對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訴訟期間不會停業複議決定的執行;
第三,具有拘束力,複議決定一經生效,就具有不可爭辯的權威性,當事人必須無條件按決定的要求拘束自己的行業。除非經行政訴訟或者其他法定程序,不得改變決定的內容。
行政複議是與行政行為具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人認為行政機關所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權限的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由複議機關依法對被申請行政行為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並作出決定的活動和制度。行政複議是行政機關實施的被動行政行為,它兼具行政監督、行政救濟和行政司法行為的特徵和屬性。它對於監督和維護行政主體依法行使行政職權,保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行政複議指的是被執行人被判處了行政處罰以,如果對處罰的結果不滿的話,是可以在期限以內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不是必須的,而是有需要的時候可以進行申請,如果放棄申請行政複議的話,那麼就看作接受行政處罰的結果。
-
對於交通處罰書不服要怎麼申請行政複議?
一、對於交通處罰書不服要怎麼申請行政複議?對於交通處罰書不服的申請行政複議的方式是:向交管部門提起行政複議的申請;交管部門受理審查;給出最終的結果。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如果對公民的利益產生侵害,公民有多種救濟手段,申請複議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提出,行政...
-
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是多少,公開原則是什麼?
在當今法制社會,政府信息公開顯得尤為重要。雖然對於人們來説,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不算是一個巨大的工程,但其中申請的細節亦不能忽視。比如我們想要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期限是如何規定的。還有,政府信息公開是基於哪些原則等等,這些問題想必大部分人都瞭解的不是很清楚。...
-
對於投標申請行政複議的規定內容包括什麼?
招標投標爭議的行政複議,是指招標投標的民事主體認為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的行政行為違法,向行政機關提出要求重新處理的一種制度。(1)招標投標爭議行政複議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提出招標投標爭議行政複議的申請人,有可能是招標人、投標人,也有可能是被處罰的相關單位直...
-
處罰輔度申請行政複議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申請行政複議的程序不是很複雜,主要包括申請、受理、審理,最後有關機關作出決定四個步驟,具體如下:(一)、申請1、可申請的條件。(1)申請人是認為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相對人;(2)有明確的被申請人;(3)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根據;(4)屬於依法可申請行政複議的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