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職守罪的量刑情節是怎麼規定的
一、玩忽職守罪的量刑情節是怎麼規定的?
1、構成玩忽職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個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節較輕,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或拘役刑: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的;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
(4)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
(5)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6)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鉅額外匯被騙或者逃匯的;
(7)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2、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以玩忽職守罪論處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增加有期徒刑一年。具有情形之一且情節較輕,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或拘役刑。
3、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其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1)致人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0人以上,或者輕傷1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五年;同時具有兩個情形的,為有期徒刑六年;情節嚴重的,為有期徒刑七年:
(1)致人死亡7人以上,或者重傷15人以上,或者輕傷3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萬元以上的。
4、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以玩忽職守罪論處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款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六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二年。
(2)前款人員犯玩忽職守罪,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八年;同時具有兩個情形的,為有期徒刑九年;情節嚴重的,為有期徒刑十年。
像是玩忽職守罪的量刑情節,規定的也比較詳細,實際上是立法部門進一步的細化了量刑情節,這樣才能相對應的約束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因為玩忽職守行為造成的損失也都不能一概而論,包括家加重處罰的情形,也不能由法官單方面的決定。
-
玩忽職守罪屬於哪一類犯罪
一、玩忽職守罪屬於哪一類犯罪玩忽職守罪是職務犯罪的一種,屬於瀆職犯罪。玩忽職守罪是屬於沒有履行職責造成的,但職務犯罪的罪名是比較多的,不止玩忽職守罪一種。《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
-
集體企業玩忽職守罪的規定是什麼?
一、集體企業玩忽職守罪的規定是什麼?集體企業玩忽職守罪的規定是將會按照我國刑法當中397條所作出的規定來進行玩忽職守罪的量刑,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
職務犯罪30萬能判刑幾年
利用職務挪用公款30萬元屬於數額巨大,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
-
公司企業人員玩忽職守判刑標準是什麼
一、公司企業人員玩忽職守判刑標準是什麼?1、構成玩忽職守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據刑或者拘役。2、構成玩忽職守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節特別嚴重”是具體是指:(1)造成傷亡達到下列規定人數3倍以上的: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