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不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嗎
一、故意傷害罪不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嗎?
故意傷害罪不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告訴才處理的有案件有:
1、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4、侵佔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二、故意傷害罪的量刑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
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案件常見的審限應當在三至六個月。
總之,不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佔絕大多數,而且,故意傷害這種行為性質本身就非常的惡劣,這種做法不單純的是傷害到了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如果姑息縱容,那麼犯罪嫌疑人在以後遇到任何不順心的事情,都可能用這種極端暴力的方法處理。
-
刑事自訴案件到哪裏立案
一、刑事自訴案件到哪裏立案提起自訴,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他們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訴時效期限內,可以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有管轄權的法院一般指案件發生地的基層法院。自訴一般用採用書面的形式,即應當製作並向法院...
-
親告罪的特徵有哪些內容?
一、親告罪的特徵有哪些內容?(1)親告罪在認定上的主觀性和模糊性。親告罪在法院作出肯定性結論之前,相關行為究竟屬於一般民事侵權還是犯罪行為,其認定較之於其他犯罪來説有很大的主觀性和模糊性。以侮辱罪為例,其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名譽權,造成的具體危害是使被害...
-
侵佔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的規定
一、侵佔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的規定侵佔罪是根據數額定罪的,各地規定的立案標準都不同。根據相關規定,數額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數額巨大:100000元以上。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
-
刑事自訴案件抓人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對於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刑事自訴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後,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自己決定。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