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有哪些?
一、案件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有哪些?
⒈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⒋侵佔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二.有證據證明的輕微案件有哪些
所謂輕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實、情節較為輕微,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較輕刑罰的案件。應當注意的是,這類案件強調被害人的舉證責任,自訴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被害人等有無證據或者證據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沒有證據的,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證據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訴主張的,人民法院將裁定駁回自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具體包括以下:
1、刑法第234條第1款規定的故意傷害案。通常這類案件被稱為輕傷案。
2、刑法第245條規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條規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條規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條規定的遺棄案。
6、刑法分則第3章第1節規定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則第3章第7節規定的侵犯知識產權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除外。
8、屬於刑法分則第4章、第5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以上八項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於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偽證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綜合上面所説的,對於告訴的案件與其它案件的處理方式不同,必須要由自己親自來告訴執法人員,那麼才能進行立案偵查,但對於此類案件也是有限制範圍的,因此,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就會會結合不同的情況來,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和利益。
-
什麼樣的刑事案件符合自訴
一、什麼樣的刑事案件符合自訴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此類案件,必須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後,才由法院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和開庭審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備刑法第九十八條規定的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情形,公訴機關無權對此類案件提起公訴。它包括以下四種案...
-
刑事案件自訴人有哪些權利
一、刑事案件自訴人有哪些權利自訴權人在訴訟中享有訴訟權利:1、有權直接向法院提出控訴;2、有權申請撤回自訴或者自行和解。但可能有損於國家和社會利益的除外,如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71條第3項規定的公訴轉自訴的案件不適用調解。其理由在於這些案件也侵...
-
侵佔罪處罰標準細分是怎樣的
一、侵佔罪處罰標準細分是怎樣的侵佔罪是所有自訴案件中唯一一個絕對親告罪,因此,任何情況下公安機關對此沒有管轄權,不能立案,如果立案,發現屬於侵佔罪後,應當撤銷案件,並告知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
-
自訴刑事案件包括哪些2022
一、自訴刑事案件包括哪些自訴案件範圍有以下幾類:(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具體情況為:1、刑法第246條規定的侮辱、誹謗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條第1款規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條第1款規定的虐待案。4、刑法第27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