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成為刑訊逼供罪犯主體的有什麼
一、可以成為刑訊逼供罪犯主體的有什麼
刑訊逼供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員。刑訊逼供是行為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利用職權進行的一種犯罪活動,構成這種主體要件的只能是有權辦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員。
根據刑法第94條的規定“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包括刑事訴訟過程中具有偵查、 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單從法律規定來看,刑訊逼供罪的主體範圍很抽象,從抽象的語義層面分析,這樣一個概念的內涵、外延是明確的,但是現實社會中的實際情況卻十分複雜。
二、刑訊逼供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我國刑法規定刑訊逼供罪的處罰標準是主體司法工作人員對侵害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使用了肉刑或者是變相的肉刑,從而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的行為。使用暴力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的行為會被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處罰。如果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傷害,傷殘或死亡的,會被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九十四條 本法所稱司法工作人員,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刑訊逼供對社會正義產生極其惡劣的影響,侵犯他人人身權利,損害司法權威和公信力,會使人們不再信任法律。在司法案件中,一旦遭受刑訊逼供,一定要勇敢地向有關人員或者機構反映,及時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
故意傷害罪的鑑定多久出來
7日內。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
-
涉嫌掩飾隱瞞罪怎麼認定
掩飾隱瞞罪應該是指《刑法》中規定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只不過説很多人可能習慣性的稱之為掩飾隱瞞罪了吧。此罪主要指的是在知情的情況下掩飾隱瞞其犯罪價值,也就是犯罪所得的行為。實際認定此罪的時候就要區分清楚構成要件,包括客觀方面、主觀方面、客體以及...
-
構成犯罪的條件有哪些?
一、構成犯罪的條件有哪些?(一)犯罪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每一種犯罪,都必須有犯罪主體,有的犯罪是一個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數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數人。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犯罪的,構成單位犯罪,因此,單位也...
-
多次非訪能定尋釁滋事是什麼?
我們大家都知道,尋釁滋事是從流氓罪中分離出來的,願意就是,近幾年來擾亂社會秩序的非法行為太多,但是法律並沒有明細的解釋,所以有關部門才會將尋釁滋事單獨列出來,給非法分子警告,非訪,就是非正常訪問的意思,那麼,多次非訪能定尋釁滋事是什麼?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