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與貪污罪之間有哪些區別
職務侵佔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刑法以敍明罪狀的形式描述了職務侵佔罪的特徵。
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和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職務侵佔罪與貪污罪的界限我國《刑法》中的職務侵佔罪是從貪污罪中分出來的,兩者均以財物為犯罪對象,都侵犯了本單位財物所有權,主觀上都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客觀上都是利用職務便利而實施的非法佔有行為。
因此,與其説職務侵佔罪與侵佔罪相近似,倒不如説與貪污罪更相近似。
但二者仍然有明顯的區別。
第一,犯罪的主體不同。
職務侵佔罪與貪污罪的主體都是特殊主體,但是貪污罪的主體只能是國家工作人員及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
而職務侵佔罪的主體則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中不具備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其外延要大於貪污罪的主體的外延。
第二,犯罪的客體不同。
貪污罪除侵犯了公共財物所有權以及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財物所有權外,還侵犯了國家公職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
而職務侵佔罪侵犯的客體僅是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所有權。
正因為此,刑法對貪污罪規定的刑罰要重於職務侵佔罪。
第三,犯罪的對象不同。
貪污罪的對象一般只能是公共財物,只是在受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非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便利,非法佔有本單位財物的情況下,犯罪對象才不僅限於公共財物;
而職務侵佔罪的對象是本單位財物,既有公共財物,也有非公共財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虛報註冊資本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涉及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有哪些?A、《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虛報註冊資本罪】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
-
黑惡組織如何認定判刑,黑惡勢力團伙如何認定
一、黑惡組織如何認定判刑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徵:(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
-
做假賬多少金額夠判刑?
一、做假賬多少金額夠判刑?1、做假賬金達到一萬元以上可能額夠判刑,做假賬一般是涉嫌逃税罪,做假賬個人進行金融憑證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單位進行金融憑證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夠判刑。《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
-
酒後襲警涉嫌犯襲警罪嗎?
酒後襲警不一定涉嫌犯襲警罪,若是襲警行為同時滿足於以下要件,襲警罪的罪名成立: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警察正常的執法管理活動。侵害的對象,是依法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2、客體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