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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外執行刑期到了不去會怎麼樣?

監外執行刑期到了不去會怎麼樣?

一、監外執行刑期到了不去會怎麼樣?

監外執行刑期到了不去會被收監。暫予監外執行是由於某種特殊原因罪犯已不適宜在監內(或勞改場所)執行而需要改變執行時間或地點的變更程序。有的國家稱延期執行。

監外執行一般由原審法院決定,監外執行的原因消失後,對刑期未滿的罪犯應及時收監執行。監外執行的時間,有的國家視執行場所不同而將其計算在刑期之內,而有的國家則將監外執行作為中止執行處理,不計算刑期。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文件。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二、緩刑和監外執行有什麼不同?

1、監外執行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緩刑適用的範圍則小於監外執行。

2、監外執行以有礙關押執行的法定情況,也就是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等為條件。而緩刑則是以不致再危害社會為條件。

3、監外執行是在判決確定以後才適用的變通執行方法,在判決宣告和刑罰執行期間均可適用,並不具有考驗期。而緩刑則是附條件的不執行原判決刑罰的制度,在判決刑罰的同時即可宣告。

4、適用監外執行的條件一經消失,即應收監外執行,差別只是執行的場所不同。而緩刑只有在考驗期限內再犯新罪或者被發現漏罪,或者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的,才能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刑罰,除此這外不再執行原判刑罰。

綜合上面所説的,監外執行一般是針對於犯罪嫌疑人有嚴重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期的婦女等相關的情形實施,只要監外執行的原因一消失,對於當事人就需要收監,如果期限到了也不去執行的,那麼不僅會被收監,還會加重當事人的處罰。

標籤:監外執行 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