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應該如何審判
如果罪犯被判緩刑的話,那會同時給予一定的考驗期,在考驗期內會對罪犯的相關行為作出考察,如果沒有違反規定或者再犯新罪、發現漏罪的話,才不用執行原判刑罰。不過,要是在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應該如何審判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應該如何審判
緩刑是有條件消滅刑罰的制度,當符合刑法規定緩刑終結條件時緩刑執行程序即告終結。現行刑法及刑事訴訟法關於緩刑執行程序規定過於籠統,實踐中具體做法和認識存在差異,已經嚴重製約了緩刑制度功能的有效發揮。按照緩刑執行終結後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緩刑執行終結可以分為消極終結和積極終結。
緩刑執行消極終結是指出現法律規定情形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刑罰,按照撤銷緩刑基於的法律事由不同分為兩種情形:
一是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發現漏罪,應當由審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審判新罪、漏罪時撤銷緩刑,通知原宣告緩刑的人民法院和執行機關。此情形撤銷緩刑人民法院是在審理新罪或漏罪時一併解決,不另涉程序。
二是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的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由原作出緩刑的人民法院根據同級公安機關提出的撤銷緩刑的建議作出裁定。在實際操作中,有通過開庭核實公安機關提交的緩刑罪犯緩刑期內有違規情節嚴重行為證據作出裁定的,也由通過書面審核實證據作出裁定的,各法院做法不一致。
二、緩刑考驗期限內立功如何處理
緩刑執行積極終結是指符合刑法規定期限、條件,原判刑罰不再執行的制度。
1、緩刑執行提前終結。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確有重大立功表現。罪犯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同級執行機關提出的減刑建議書,予以減刑,並相應縮短緩刑考驗期限,提前終結緩刑執行程序。
2、緩刑執行自然終結,即緩刑考驗期滿宣告。是指在考驗期內緩刑罪犯沒有出現應當撤銷緩刑的法定情形,考驗期滿公告緩刑執行程序終結,原判刑罰不再執行。這種情況是緩刑執行程序的自然終結,也是緩刑制度設置追求的價值目標。
假如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的話,説明其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都是比較大的,這種情況下自然就不能再允許其適用緩刑了,從相關法律的規定中可以知道,此時需要先撤銷緩刑,然後再對新罪作出量刑處罰之後,進行數罪併罰。
-
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條件
《刑事訴訟》》第82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
-
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
一、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根據法律規定拘留10天可以探視,行政拘留期間,家屬是可以探望的。但是如果有可能由行政拘留轉刑事拘留的,辦案單位可以要求不允許家屬探視,委託律師除外。拘留是公安機關對於一些不配合公務執行或者擾亂社會秩序的公民做出的處罰措施,他的...
-
煽動分裂國家罪量刑有何種標準?
一、煽動分裂國家罪量刑有何種標準?煽動分裂國家罪量刑,是根據《刑法》第一百零三條【分裂國家罪】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
-
詐騙罪怎麼能立案
一、詐騙罪怎麼能立案詐騙金額達3000元以上就可以刑事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決定將其作為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