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也能審查起訴嗎?
一、不批捕也能審查起訴嗎?
不批捕也能審查起訴,因為逮捕一般是適用於嚴重犯罪的情況。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訴,也有可能是犯罪情節較輕。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説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逮捕是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而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一般逮捕條件
第一,證據條件“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2)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
逮捕條件中的“犯罪事實”既不是“主要犯罪事實”,也不是起訴條件和定罪條件中的“全部犯罪事實”。犯罪事實包括“定罪事實”和“量刑事實”,逮捕至少需要查清“定罪事實”,即要有查證屬實的證據足以證明犯罪事實客觀存在且為該犯罪嫌疑人所為。對實施多個犯罪行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只要有證據證明其實施了數罪中的一次犯罪行為或在共同犯罪中已有犯罪事實的,即符合逮捕條件。
第二,罪行條件“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逮捕作為最嚴厲的強制措施,只能適用於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和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則被排除在逮捕的適用範圍之外。
第三,危險性條件。《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危險性條件有五種情形
(1)可能實施新的犯罪;
(2)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
(3)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
(4)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
(5)企圖自殺或者逃跑。以上危險性均是強調可能性,並不要求實際結果發生,是建立在一定的證據材料基礎之上。
適用逮捕必須以上三個條件均全部考慮在內,缺一不可。
特殊逮捕條件,適用以下三種情形之一:
(1)對於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
(2)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3)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且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
對於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均“應當”提請批准逮捕,無須單獨考量是否有證據證明有社會危險性。
只有那些實施了犯罪行為,並且司法機關認定其確實對社會有較為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那麼會批准逮捕,對於其他情形,不會逮捕,但是並不意味者日後不會審查起訴。根據司法實際可以知道,對於沒有被逮捕的民事主體,即使被起訴其判刑也是比較輕的。
-
損壞財物一千元拘留嗎
律師解析:會拘留。1、損壞財物價值一千元的,一般情況下會處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同時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2、若損壞財物情節較為嚴重的,會處十日至15日的拘留,同時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拘留,一般分為三種,分別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此處為行政拘...
-
從拘留到判刑要幾個月
律師解析:嫌疑人從拘留到判刑要多少時間,法律是沒有明確規定的,拘留嫌疑人後,公安機關要偵查案件,偵查結束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提起公訴由法院審理案件從刑拘到判刑需要時間一般是七個月,但最長可達16個月。逮捕、偵查期限一般為2個月,最長7個月。審查起訴期限:一般是...
-
17歲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律師解答:不超過三十七天。律師解析:十七歲刑事拘留不超過三十七天。一、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二、在特殊情況下,提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三、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
-
刑事拘留是一般違法還是犯罪?
律師解析:刑事犯罪。被形事拘留的情況下涉嫌的是刑事犯罪而不是一般違法行為。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