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搖撞騙罪的招搖撞騙行為怎麼認定?
一、招搖撞騙罪的招搖撞騙行為怎麼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招搖撞騙罪是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刑法第372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情節嚴重,是指戰時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因冒充軍人招搖撞騙引起軍政、軍民、軍警糾紛的,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損害軍隊聲譽的,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等。
二、區分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的界限
這兩種犯罪都表現為欺騙行為,而且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也可以如詐騙罪那樣騙取財物,因而容易混淆。這兩種犯罪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侵害的客體不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侵犯的客體主要是武裝力量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而詐騙罪侵犯的客體僅限於公私財產權利。
(2)行為手段不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的手段只限於冒充軍人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詐騙罪的手段並無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虛構事實、隱滿真相的手段和方式進行。
(3)犯罪的主觀目的有所不同。詐騙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佔有公私財物;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內容較詐騙罪的目的廣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佔有公私財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4)構成犯罪有無數額限制的不同。法律要求,只有詐騙數額較大以上的公私財物的,才可構成詐騙罪;而對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的構成並無數額較大的要求,這是因為,這種犯罪未必一定表現為詐騙財物,而有可能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現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決定的對武裝力量的威信和正常活動的破壞。
招搖撞騙行為的認定,可以通過司法機關的調查取證情況,如果犯罪分子存在冒充其它身份進行欺騙活動的,就構成了招搖撞騙行為,在對招搖撞騙行為進行認定後,就可以按照招搖撞騙罪的量刑處罰標準來進行處罰,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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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集資詐騙罪是怎樣處罰
律師解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1、如果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如果是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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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罪可以假釋嗎?
律師解析:犯集資詐騙罪,滿足假釋的適用條件,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一、不可以假釋的情形有:1、對累犯不得假釋。2、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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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累犯會判緩刑嗎?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不會。緩刑的運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現,不致再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為條件的,而累犯是經過了刑事處罰後不思悔改再次犯罪,具有較大的人身危險性,如果對累犯適用緩刑,就違背了我國刑罰的目的。所以,詐騙罪累犯不可以緩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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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追繳款會怎樣執行
律師解析:詐騙案到執行庭會按程序進行判決、退贓。詐騙案件涉及贓款贓物由公安機關負責追繳,在確定財產的來源後,如果財產確實是屬於受害人的,退還給受害人。如果不屬於受害人的,一律要上繳國庫。而在追繳贓款的時候,不能對嫌疑人合法的財產進行追繳,如果是嫌疑人合法...